本校各部门: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,现将2018年寒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。 一、假期时间安排 1.学生2018年1月13日开始放假,下学期2月25日报到注册,2月26日正式上课。
2.教师在完成期末考试及学期总结工作,将学生成绩单交至各二级学院(部)后,从2018年1月15日起休假(参与招生的老师由学工处和所在二级学院安排休假时间),2月24日返校,到所在二级学院(部)报到。
3.党政管理人员自1月16日开始轮休。1月22日—1月27日举办“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、重温铭记革命历史”中层干部党性教育培训班;2月23日党政管理人员恢复正常上班。
4.保卫处、餐饮服务中心、后勤与基建处、资产经营管理中心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相关部门人员自2018年1月17日开始轮休,2月22日正常上班。 二、假期工作相关要求
1.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学期末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。各教学部门全体教师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务处要求,认真完成本学期教学工作,加强期末考试管理,严肃考试纪律,及时完成阅卷评分和成绩登统工作,明确下学期教学任务,充分做好备课工作。各二级学院(部)和有关部门要为教师科研与教学准备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条件。
2.各部门要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识教育,以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,提高自我保护、自我防范意识。加强对图书馆、仓库、实验(训)室、档案室等部位的认真检查,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。 3.各部门要加强安全保密工作,认真做好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。
4.学生工作处、各二级学院(部)要按照招生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和任务,明确主体和责任,切实做好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。
5.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寒假维修改造项目的规划、论证、报批、招投标等工作。后勤与基建处等部门要抓紧做好小型工程项目的施工和办公、教室、宿舍、食堂等区域设施的维修改造工作,及时采取防冻保暖措施。提前做好学校物业管理和服务区域的卫生、保洁及环境整治工作,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。
6.各二级学院(部)、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资产与设备管理处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等部门做好教学与办公等资源调配、设备采购、信息化项目建设等工作。配合后勤与基建处等部门做好教室、宿舍、实训室等维修改造工作。 7.校团委、各二级学院对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要认真部署、精心组织,落实责任,确保安全。
8.寒假期间,原则上学校校舍不予留宿校内外人员,确因校内实训指导、技能竞赛准备及值班等特殊原因,有校内学生需要暂住学校的,由学生工作处牵头,会同后勤与基建处、保卫处、创业教育学院按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有关人员的申请、登记、安全告知和管理工作。其他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要暂住学校的,由保卫处牵头负责,做好申请、登记、安全告知和管理工作。餐饮服务中心做好餐饮服务保障工作。创业教育学院做好创业学生教育管理工作。 9.工会、党委组织部、人事处等有关部门应做好离退休老同志、困难职工和因病住院职工的慰问工作。 10.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牵头保卫处、后勤处等有关部门做好留学生寒假期间学习、生活等保障工作。
11.保卫处要切实加强校园的安全警戒,切实把控重点区域、重点时节、重点人员的安全工作,落实检查制度,确保寒假校园平安无事故。 12.寒假期间,离校人员要注意安全,按时返校。 寒假期间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学校《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》妥善处置,确保教职员工祥和平安度过假期。 三、假期值班、班车及就餐安排
1.假期值班是确保学校安全和及时处理问题的有效措施,值班人员应高度重视、严守岗位,认真履行职责,有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。各二级学院、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照院长办公室、保卫处统一安排做好值班工作。期间,如有不按规定和要求值班的,或因不按规定和要求值班导致严重后果的,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追究责任。
2.全线班车1月17日至2月21日停开,2月22日起全线班车恢复正常行驶。放假后一周内(1月17日—1月24日),每日安排一辆校车接送各部门临时加班人员。上午8:00从万达广场(原泰康新村)发车前往学校,下午17:00从学校北门口发车前往河埒口。有关部门如有特殊需求,请与后勤与基建处联系沟通相关事宜。 3.教工餐厅1月13日—1月20日中午正常开放,请相关部门提前一天与餐饮服务中心确认用餐人数。 特此通知,请遵照执行。
党委办公室、院长办公室
2018年1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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